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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yurik16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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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瞎说八道]关于暴力革命理论中幸运之民的传说

    晚上三点就睡不着,想着路边站门口的小仙女们,真是越来越年轻,越来越嫩,可惜口袋空空啊。等俺攒够了,一定再去照顾一下那些失足落破之人吧。想想反正睡不着,就接着上次的瞎编吧。估计瞎着编着就睡觉了。
      在暴力革命社会里逆向行为会被称其为暴力。凡是符合暴力革命社会的暴力都被合法化,即常识判断。如同之前说过凡是反抗暴力统治者,或违抗其命令的行为都可以被称为非法的暴力。在暴力革命社会里,在不牵扯统治者意志时候,一般的准则是按照自然法则,以大欺小,以强凌弱,优胜劣汰所实施的暴力都是合法暴力。反之就是逆向行为,简称为逆行,属于违背暴力革命社会的天道规则。暴力的正规合法化,使得暴民们对凡是符合天道规则的施暴行为都视为正常行为,即视而不见。未被施暴的暴民认为自己就是天选的幸运之民,被施暴的暴民则认为自己只是一不小心的偶然性疏忽而已,很快就会过去,依然还是幸运之民。这种以暴力革命的天道规则为基础认知被称为幸运大道。可以说只要在暴力革命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在幸运大道之上,没有任何人可以逃脱幸运大道的覆盖。
    这是因为暴力永远会存在大小和强弱之分,那么就永远会存在更小的暴力者。每一个幸运之民都同时拥有施暴者和被施暴者的身份,施暴者即是幸运之民。所以说每一个暴民都是幸运之民,故也不存在完全的偶然性不幸运的暴民。这种幸运具有天赋性,与人性都是一样的属性。可以说,只要是暴民就一定是幸运之民。幸运之民的幸运是无与伦比的存在。被施暴时永远都是偶然性,因为幸运的完全性所导致。暴民无法突破一种升维认知。幸运与不幸无法同时在一个概念上产生。即这个事物只能是不是大就是小,要么是幸运,要么是不幸运。所有的常识认知都会告诉这些暴民们,现实中不可能存在一个事物既是有又是无的存在。所以既然幸运的人完全性存在,那么不幸只能是偶然性不可描述的一种存在。这种不可描述性,在暴民的认知中无法被描述,自然成为了一种盲点。盲点不仅无法可视还无法理解。不可视,不可描述,不可理解,三者共同形成了存在的不可存在。即对这种存在的不认可。所以在所有的暴民认认知中,只剩下了一个唯一的可理解的存在“幸运之民”。
      当两者相同暴力时,两者暴力总会以最终的胜利者为最终结果。所谓的相同暴力是指两者在没有发生碰撞之前的一种暴力经验认知。暴民们最喜闻乐见之事,就是绝对强大碾压,这种最暴力的行为。当两者暴力值相差无几的暴力,不能很清晰的体现暴力的美学,又很易让暴力者产生审视疲劳,并易产生代入感,故极易让暴民产生不适感。暴力的最大值是最高暴力者对最低暴力者的暴力,如同一个人用手碾死一个蚂蚁的式样,这让暴民们产生一种接近神的艺术美感。但最让暴民兴奋的是绝对的暴力。这种绝对的暴力往往出现在虚幻的世界中,因为现实中一般无法实现,即暴力的最高艺术。绝对的暴力,就是统治者最高意志的最一般的存在,这种一般的存在,让暴民有了无限的代入可能,其暴力的意志又是最大化,无论被施暴者如何反抗,施暴者都能以高于他者暴力值的存在,直至最高的暴力者。这种以一般形式出现的最高暴力者的施暴所形成的暴力即绝对暴力。因最高暴力者不可能以一般形式存在,本就是最高的存在,这种从概念不可实现的形式,故这种绝对暴力只能存在虚幻的理想世界。即使在虚幻的世界里,以暴力革命认知,神也是可以被更高的暴力之神灭亡。最高的神往往被更高的神更多强暴力灭亡。无论哪个神获得了更高的暴力,都可以直接取代现有的最高神的暴力革命。这些暴力神也是从产生开始上就戴上了幸运之神基因。
      在暴力革命社会的暴民们无法认知不可认知的事物,也无法认知未知的事物,也无法认知不可描述的事物。不可认知的事物在暴民脑中无法形成有效的概念,故无法去认知。只能以现在所认知的事物来去认知不可认知事物,产生不可认知的偏差,导致无法认知。不可认知是可以通过升维得到部分解决,但暴民只有暴力,无法突破自我达到升维。不可认知并不代表其必然存在,升维只能解决部分的可认知。未知的事物是暂无定义和概念,故无法去认知名称,只能以已知的概念去比喻未知事物,从而导致未知事物从认知上的发生根本偏移,从而认知的错误与漏洞。随着未来的到来,即使暴力的存在,这些错误和漏洞将仍然可被认知,定义。不可描述是指先有事物的存在,其一因暴力的存在,导致事物的不能描述。其二因事物本身的不可认知导致的无法描述,脱离了人性的认知体系。虽然不可描述与不可认知是有本质区别,它们与未知也有诸多不同。但在暴民的眼中,所有事物都只会被按照暴力等级划分为不可施暴之物,可施暴之物。幸运是可理解之物,不可施暴,而不幸是无法描述之物,是可施暴之物。对不幸的所有施暴都是在暴力值正常范围之内。
    本理论纯属虚构,乌托邦式乱盖,任何形式的曲意解释都是瞎扯,原作者都不承担任何责任。不接受任何形式转载,仅限草榴社区技术交流区口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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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MCA / ABUSE REPORT | TOP Posted: 01-09 15:22 發表評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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