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荒唐的人均贪腐指标!》,再推出一篇反“合法腐败”。可能有人看到题目会大惑不解,凡腐败都违法,哪来的“合法腐败”?但现实中还真有令人惊异的离奇“合法腐败”,颠覆人们三观,更是对反腐败斗争的挑战。
何为“合法腐败”?就是腐败者每一项腐败都天衣无缝的合法,无论从党纪和国法都拿其没办法。这个“合法腐败”,是朱振和在《合法腐败与腐败的社会化》推出的关键概念,揭示了反腐败的根本指向。为了诠释这个让人目瞪口呆的专有词,他举了个非常经典又特别耐人寻味的例子,即2007年《财经》杂志揭露的,某大领导儿子空手套白狼攫取巨额财富的钻空子腐败。说是某大领导儿子最初从银行贷款7000万元(注意:一般人贷不出这笔巨款),买下山西一煤矿(注意:一般人这个价钱买不到这个煤矿)。然后请评估公司将煤矿评估为7.5亿元,按此价格把煤矿卖给山东鲁能集团(注意:没有大背景鲁能不可能去买这煤矿),还了7000万元贷款以后,此人净赚了6.8亿元。这6.8亿元是多少农民种地、多少打工多长时间能够达到这个天文数字?即使是公务员也必须多长时间才能挣够这个天文数字?而人家就轻而易举拿到了手,尽管每个步骤都合法也不违纪,如果没有他特殊背景后台的面子和暗中影响,他能办得到吗?离奇的是,他用同样手法操作几次,一下子赚了33亿元。更离奇的是,此人和他的朋友在山东鲁能集团2006年“转制”时,用37.3亿元买下了鲁能91.6%的股权,而鲁能的实际价值高达1100亿元甚至更高。于是《财经》杂志揭露此事,一年后在中央的干预下,曾经以 37.3 亿卖掉的鲁能集团的股权,又被以85亿元买了回来,这一买一卖,他们又轻松地赚了48亿元。哪承想,这个《财经》杂志本意是揭露“合法腐败”的丑恶,结果又助推了“合法腐败”。腐败竟然如此披上合法的外衣,把腐败装扮成不是腐败的“合法腐败”,使腐败堂而皇之不怕查、不怕究,不再心虚,不再躲躲藏藏,多么触目惊心、多么肆无忌惮,又是多么令人扼腕、多么令人感到惊恐!因为能够搞“合法腐败”的绝非普通腐败分子,背景后台也绝非掌握一般权力的普通人物。也因为只有手眼通天的特殊人物才能让腐败披上合法外衣,才能让“合法腐败”进行得非常顺利。请看上述“合法腐败”例子的整个过程,每一步行为都是“合法”的。即银行贷款是“合法”的,买山西煤矿一家愿卖另一家愿买,是“合法”的;请评估公司、请具有国家认证的评估资质的公司进行资产评估,是“合法”的;按评估的价格把煤矿卖给鲁能集团,也是“合法”的;鲁能是国企、按照党中央深化改革的政策进行国企“转制”,买鲁能的股权依旧是“合法”的;最后鲁能集团在中央的指导下又把股权买了回来,还是“合法”的。然而,这一步步的合法,谁能做得到,有几个商业奇才能做成这一系列奇迹般的买卖?只有在他特殊背景后台的光环下才能顺利地“合法”地展现他的商业“奇才”,才能白手起家,迅速变成拥有亿万资产的富豪。这就是为什么司马南揭露国企改制国有资产流失,惹得一些人像疯了一样恐吓围堵,给他扣上“干扰民企发展”种种大帽子的缘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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